韩 “千万票房” 演员涉嫌家暴,妻子不追责引深思
近日,韩国一桩涉及 “千万票房演员” 的家庭暴力事件,虽因受害者妻子不愿追责而悄然落幕,却在韩国社会掀起了关于 “家暴成本” 的激烈讨论,暴露出家暴治理中存在的诸多问题。
据韩国媒体 8 月 14 日报道,上月 24 日,京畿道富川市某住宅内,40 多岁的演员 A 某在与妻子 B 某争吵后试图离家,双方的肢体冲突升级为暴力事件。警方接报后以施暴嫌疑立案调查,但由于 B 某不愿追责,最终案件仅以 “家庭保护案件” 处理。这意味着 A 某无需承担刑事责任,也不会留下前科记录,只需接受家庭法院的咨询或保护观察等轻量级处分。
这一处理结果引发了广泛争议。法律界人士指出,韩国《家庭暴力特例法》中 “肢体冲突” 的定义模糊,常被施暴者利用。首尔家庭法院一名匿名法官坦言:“只要受害者不坚持控告,施暴者几乎零代价。” 更具讽刺意味的是,即便 A 某未来再次施暴,此次记录也仅能作为 “参考依据”,无法成为加重处罚的铁证。
尽管警方以 “保护隐私” 为由未透露 A 某姓名,但 “出演过千万票房电影配角” 这一关键信息仍引发网友人肉搜索。近年来,韩国电影界频现艺人涉暴丑闻,从金基德到吴达洙,公众对于 “行业包容施暴者” 的愤怒持续累积。有评论尖锐地指出:“若施暴者是普通上班族,案件还会这么轻描淡写吗?”
受害者 B 某放弃追责的选择,折射出了家暴案件中的结构性难题。韩国女性家庭部 2024 年数据显示,超 67% 的家暴受害者因经济依赖、社会压力或子女抚养问题选择撤诉。妇女热线负责人朴美善表示:“许多受害者被迫接受‘保护处分’作为折中方案,但这往往变相助长施暴者气焰。”
目前,韩国国会正推动修订《家暴特例法》,拟强制对施暴者进行心理治疗并延长保护观察期。但反对声音认为,若不破除 “家丑不外扬” 的社会观念,再严厉的法律也难以真正落地。
这场风波的背后,真正需要拷问的或许是:当法律给予施暴者 “改过自新” 的机会时,谁又来保障受害者 “重新开始” 的权利?如何平衡法律的宽宥与对受害者的保护,如何降低家暴的发生概率,提升施暴者的违法成本,仍是韩国社会乃至全球都需要持续探索的课题。




